重庆中级人民法院助力规范“买青山”合同纠纷保障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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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出的关于治理农村‘买青山’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建议书,对这一新型农产品交易模式走上法治正轨,为区域经济做出更大贡献具有重要意义。”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辖区司法部门关于一份司法建议的回复。
在整理多起涉“买青山”合同纠纷案件后,重庆一中法院分析发现,辖区潼南区作为全国有名的蔬菜种植基地和“柠檬之都”,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型农产品交易模式,即农民将土地上尚未成熟的农产品提前出售给收购方,农民继续履行管护义务,待农产品成熟后交付给收购方,俗称“买青山”。
这一销售模式有效解决了种植户与收购方之间因农产品保质期短造成购销两难的问题,深受种植户与收购方的欢迎。但“买青山”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经济纠纷,甚至引发诉讼。
如部分“买青山”合同签订不规范,增加了农民维权难度;纠纷发生时的农产品往往处于已成熟或接近成熟的状态,如争议不能迅速解决易导致案涉农产品变质损毁;市场波动时部分收购方恶意违约,导致农民权益受损等。
重庆一中法院遂向潼南区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制作推行“买青山”示范合同文本,并共建“买青山”交易纠纷的速调、速裁机制,确保发生纠纷时第一时间组织买卖双方处置成熟农产品,避免农产品损失。该院还建议适时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农民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维权能力。
潼南区司法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立即组织相关科所与律师深入全区规模种植户及农业经济合作社进行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第一时间对司法建议形成回复,表示下一步将完善村社法律顾问制度,对“买青山”合同加大指导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合作社管理水平,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同时加强各级调委会与法院的诉调对接,提前介入相关纠纷,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王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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